健康日报网 发布时间:2019-01-30 22:53
南国都市报5月25日讯(记者 林文泉)近日,海南郝氏鼻炎健康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(以下简称郝氏鼻炎海南分公司)为了吸引顾客,对外宣称自己能够在7至14天治愈鼻炎,工商部门介入调查。
近日,一市民陈先生向记者反映,位于海口市南亚广场对面的郝氏鼻炎堂,长期用店内的LED屏打广告,称7至14天就能治愈鼻炎。他自己患有鼻炎,多年来用过多种方法,都没有治愈鼻炎,怀疑其宣传夸大效果。
随后,记者前往实地了解情况,郝氏鼻炎堂确实在大门上方LED屏做宣传,声称7至14天能治愈;同时,在店内也摆放有广告牌,上面写着“治愈率”、“无副作用”、“7至14天治愈不复发”等字样。记者遂向工商部门反映情况。
25日,美兰区工商局执法人员赶到现场进行调查后表示,郝氏鼻炎堂营业执照名称为郝氏鼻炎海南分公司,其所使用的广告用语确实涉嫌违法,工商部门将会进一步调查。
法律小常识:
我国《广告法》第十六条规定:医疗、药品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:表示功效、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;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;与其他药品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;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、证明;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