健康日报网 发布时间:2019-02-18 14:25
去年8月,陕西榆林一名产妇因疼痛难忍,导致情绪失控跳楼自杀一事引发广泛关注。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今日(11月20日)发文,提出2018至2020年在全国开展分娩阵痛试点,并逐步在全国推广分娩镇痛的诊疗。
国家卫健委在《关于开展分娩镇痛试点工作的通知》中提出,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操作技术,提升分娩镇痛的覆盖范围,普及镇痛条件下的自然分娩,降低剖宫产率,增强医疗服务舒适化程度,提高孕产妇就医满意度。同时,加强产房医师团队的急救能力,进一步保障孕产妇安全,降低孕产妇死亡,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看病就医获得感、幸福感。
国家卫健委将遴选一定数量的医院开展分娩镇痛诊疗试点,试点范围为具备产科和麻醉科诊疗科目的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、妇幼保健院或妇产专科医院。
《通知》要求,试点医院应当进一步规范分娩镇痛技术操作,不断完善优化分娩镇痛管理和服务流程,提高医务人员及公众对分娩镇痛的认知度,在保障母婴安全的前提下,普及分娩镇痛技术。
重点包括,提高分娩镇痛技术水平,提高产妇分娩方式选择的科学性。通过实施分娩镇痛,降低产妇因不能耐受分娩疼痛而行剖宫产分娩的比例,推动剖宫产率逐步下降,提高自然分娩率,进一步提升产妇和新生儿健康水平。
《通知》提出,医院应当建立分娩镇痛管理服务团队,加强对相关专业医务人员的培训和临床演练及考核。同时,注意并发症监测和防治能力建设,应当有针对性地建立健全分娩镇痛质量控制体系,提高分娩镇痛的安全性。
此外,《通知》要求医院建立孕产妇及其家属的定期宣教制度,提高产妇和家属对产痛危害的认识,提高对分娩镇痛的认知度。
新京报记者 许雯